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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领导

理 事 长:侯伊莎

副理事长:陈新星

二、机构设置

区残联下设残联秘书科,科长袁日光

办公电话:25228424地点:盐田行政中心424室

区残联下设一事业单位:盐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

所长:李少文

办公电话:25552922地点: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

三、基本职能

深圳市盐田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998年,与盐田区民政局合署办公至今。现

任理事长侯伊莎(民政局局长兼)、副理事长陈新星。内设秘书科,袁日光任科长。下设盐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,由李少文同志担任所长。

盐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区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。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的任务,开展残疾人工作,发展残疾人事业,具有政治代表、公益服

务、事业管理三种职能。主要是:

1、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。

2、协助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定和规划,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、职业技能指导及服务,组织实施全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,收缴、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拟订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关规定,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。

3、协助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与训练规划;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

术、体育工作。

4、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,普及残疾预防知识;协助市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鉴定工作,发放与管理《残疾人证》。

5、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宣传残疾人事业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支持、帮助残疾人。

6、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,管理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,指导社区康复站和工疗站业务工作。

7、配合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,会同区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盲人按摩机构。

8、负责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。

9、负责全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建设。

10、举办残疾人听力、语言、智力培训中心,协调教育部门鼓励经培训的听力、语言、智力残疾儿童、少年随班就读。

11、及时反映残疾人的特殊需求,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
12、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,开展国内残疾人事业的交流和合作。

13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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